2017年4月21日,市十五屆人大常委會第102次主任會議審議通過了《蚌埠市人大常委會2017年監督工作計劃》。今年的監督工作緊貼民生保障、緊扣發展大局、緊抓改革大事,具體如下:
蚌埠市人大常委會2017年監督工作計劃
(2017年4月21日市十五屆人大常委會第102次主任會議通過)
2017年市人大常委會監督工作要全面貫徹落實黨的十八大和十八屆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會精神,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總書記系列重要講話精神和治國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戰略,堅持黨的領導、人民當家作主、依法治國有機統一,在市委的堅強領導下,以新發展理念引領人大工作,主動服務全市中心大局,依法履行職責,充分發揮地方國家權力機關作用,為把蚌埠建成淮河流域和皖北地區中心城市、全面建成小康社會、全面邁入全省第一方陣作出積極貢獻。
一、聽取和審議市“一府兩院”專項工作報告(20項)
(一)常委會會議聽取的審議事項(12項)
1.聽取和審議市政府關于社會治安防控體系建設工作的報告。(4月下旬)
2. 聽取和審議市政府關于2015年以來環境保護工作情況的報告。(4月下旬)
3. 聽取和審議市政府關于民辦教育發展情況的報告。
(4月下旬)
4.聽取和審議市政府關于建設國家自主創新示范區情況的報告。(6月下旬)
5.聽取和審議市中級人民法院關于刑事審判工作情況的報告。(6月下旬)
6.聽取和審議部分市人大常委會任命的“一府兩院”工作人員述職報告。(8月下旬)
7.聽取和審議市政府關于民生工程實施情況的報告。(10月下旬)
8.聽取和審議市政府關于推進生態農業產業化示范區建設情況的報告。(10月下旬)
9.聽取和審議市政府關于市十五屆人大五次會議代表議案和建議、批評、意見辦理情況的報告。(10月下旬)
10.聽取和審議市人民檢察院關于偵查監督工作情況的報告。(10月下旬)
11. 聽取和審議市政府關于醫療衛生事業基本建設規劃及實施情況的報告。(10月下旬)
12.聽取和審議市政府關于環境狀況和環境保護目標完成情況的報告。(10月底或11月上旬)
(二)主任會議聽取的審議事項(8項)
1.聽取市人大常委會城建環資工委關于2016年環保世紀行好新聞評選情況和2017年環保世紀行實施方案的報告。(3月)
2.聽取市政府關于推進我市基本農田水利 “最后一公里”建設情況的報告。(5月)
3.聽取市政府關于我市扶貧工作情況的報告。(7月)
4.聽取市政府關于十五屆人大四次會議代表議案和重點建議辦理“回頭看”活動開展情況的報告。(7月)
5.聽取市政府關于加強我市濕地資源管理和開發利用情況的報告。 (9月)
6. 聽取市政府關于“十三五”以來招商引資工作情況的報告。(9月)
7. 聽取市政府關于《蚌埠市龍子湖景區條例》實施情況的報告。(11月)
8.聽取市政府關于政府性債務情況的報告。(11月)
二、審查和批準決算,聽取和審議計劃、預算執行情況和審計工作報告(5項)
1.聽取和審議市政府關于蚌埠市2017年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劃上半年執行情況的報告。
2.聽取和審議市政府2017年財政預算上半年執行情況的報告。
3.聽取和審議市政府關于2016年蚌埠市財政決算的報告,審查和批準2016年度市本級財政決算。
4.聽取和審議市政府關于2016年度蚌埠市本級預算執行和其他財政收支的審計工作報告。
5.聽取市政府關于審計查出問題整改情況的報告。
第1-4項報告擬安排在8月下旬舉行的常委會會議上聽取和審議,第5項安排在11月份召開的常委會主任會議上聽取。
三、檢查法律法規實施情況(3項)
1.對《蚌埠市龍子湖景區條例》的實施情況進行檢查。
2.對民辦教育促進法實施情況開展執法調研。
3.配合省人大常委會對產品質量法、專利法等的實施情況進行執法檢查。
四、開展專題詢問(1項)
結合聽取和審議市政府關于市十五屆人大五次會議代表議案和建議、批評、意見辦理情況的報告,就代表議案和建議辦理情況進行專題詢問。
五、開展專項報告滿意度測評(1項)
對市政府關于社會治安防控體系建設工作的報告進行滿意度測評。
六、加強規范性文件備案審查
加強備案審查制度和能力建設,積極主動審查市政府、“兩院”和縣區人大報送備案的規范性文件,維護法制統一。
七、組織開展專題調研、視察
發揮專題調研在常委會監督工作和決定重大事項中的作用,堅持市、縣區人大聯動,對全市職工工會會費管理情況、工業類專項建設基金項目推進情況、數字蚌埠建設統籌管理情況、全市“一戶一田”改革試點推進工作情況、蚌埠市住宅小區物業管理情況、健康扶貧工作開展情況等進行專題調研。
八、加強“一府兩院”工作人員任后監督
認真落實《市人大常委會關于市人民政府、市中級人民法院、市人民檢察院工作人員任前審查和任后監督辦法》,繼續安排部分“一府兩院”工作人員向常委會述職,促進機關國家工作人員自覺履職盡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