蚌埠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
根據2024年9月13日印發的《關于市公安局案件質量內部監督工作情況報告的審議意見》(以下簡稱“審議意見”)相關要求,市公安局第一時間研究制定整改方案,全面部署落實整改?,F將工作開展情況報告如下:
一、提高站位、強化組織,確保審議整改推進有力
市公安局黨委高度重視市人大常委會審議意見,以高度的政治責任感,堅決扛起整改主體責任,多措并舉抓好整改工作。
(一)強化組織領導。成立市公安局落實市人大案件質量內部監督審議意見整改工作領導小組,市公安局主要負責同志任組長,其他黨委班子成員副組長,市公安局法制支隊、刑警支隊、治安支隊、交警支隊等13個警種部門主要負責人為領導小組成員。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市公安局法制支隊,負責整改工作的協調推進和落實,與市人大常委會監
察和司法工作委員會加強對接,及時總結報送工作開展情況。
(二)落實工作職責。市公安局堅持問題導向,深入剖析原因,全面查找癥結,嚴管理促提升、補短板強弱項,制定并印發實施《關于落實市人大常委會審議市公安局案件質量內部監督工作意見的整改方案》,將審議意見中列明的問題詳細分解為四個方面12個具體問題,逐一明確牽頭部門、責任單位、整改時限,做到領導到位、責任到人,靶向發力、全力攻堅。
(三)明確整改步驟。市公安局明確整改工作開展步驟,以2024年9月為時間起點,持續深入抓好整改落實。9月25日至10月16日為任務分解階段,該階段主要工作目標為制定整改方案,結合市公安局各警種部門職責,明確牽頭部門和責任單位。10月17日至11月15日為整改推進階段,該階段要求各責任單位按照整改方案,落實整改舉措,宣傳先進典型經驗做法。11月16日以后為總結提升階段,各責任單位總結整改工作成效,進一步強化思想認識,確保查漏補缺、鞏固提升。
二、任務分解、明確職責,嚴格落實各項工作舉措
(一)對“少數單位監督意識亟待強化”審議意見的辦理情況
1.關于“有的單位注重案件質量的事后監督,事前、事中監督措施跟不上,導致個別案件重新調查難、取證難”問題的整改情況
一是強化執法活動全流程監督。以“日評議”工作為抓手,對接報警、受立案、調查取證、辦案程序等實時評議,強化執法辦案問題源頭治理,加強案件質量事前、事中監督,及時發現、糾正執法問題。各執法辦案單位警情在30起以下的,全量評議;警情在30起以上的,對受立案、涉案財物、辦案場所管理等全量評議,對其他執法環節評議重點事項。
二是落實四級審核把關制度。充分發揮法制員、辦案單位負責人、法制部門、分縣局負責人在案件辦理過程中的四級審核把關職能作用,未經審核審批的,不得進入下一個執法環節。存在執法過錯的,根據各自承擔的職責,分別追究過錯責任,形成發現問題及時、整改問題到位、追責問責嚴格、案件質量提升的工作閉環。
三是適時調度強化問題整改。以“執法辦案源頭治理月調度工作機制”為牽動性抓手,召開了4次月調度會,通報、整改警種條線監督發現問題110余條,聚焦案件辦理過程中發現的問題,以及問題背后系統性、機制性和根本性原因,一件一件事盯緊解決,一個一個問題落實整改。
2.關于“有的法制工作人員礙于同事情面,監督工作浮于表面,導致一些案件把關不嚴、質量不高;有的依賴檢察機關、審判機關糾錯,監督審核工作不深不實,作用發揮不夠充分”問題的整改情況
一是落實刑事案件“三統一”工作機制。刑事案件辦理中,提請批準逮捕、移送審查起訴等重點環節,均由法制部門統一審核監督后,統一出口至同級人民檢察院案件管理部門;對于人民檢察院不批準逮捕、不起訴和退回補充偵查的案件,由法制部門統一接收后,對下一步偵查工作提出指導性意見,確保案件辦理質效。
二是加強法制審核人員思想教育。通過每月執法辦案源頭治理調度會、每月案件質量考評、每月執法信息化交叉互查等,以具體案件為抓手,同步對法制審核人員進行思想教育,強化紅線意識、規范意識,推動法制審核人員認真履職,嚴把案件質量關。
三是嚴肅追責問責倒逼責任落實。對因法制審核人員不認真履職導致發生執法過錯的案件,定期組織召開執法監督管理委員會專題會議,認定執法過錯,嚴肅追究法制審核人員的過錯責任。9月份以來,市公安局召開3次執法監督管理委員會專題會議,對存在違規辦理問題的案件進行研究,并對存在執法過錯的辦案和法制審核人員嚴肅追責問責。
3.關于“對審判機關、檢察機關退回補充偵查的案件,個別辦案單位存在消極補正或補正不全面、不規范的現象”問題的整改情況
一是強化法制指導監督。對于檢察機關退回補充偵查的案件,市、縣(區)兩級法制部門統一接收后,提出補充偵查意見建議。對于補充偵查完畢后移送審查起訴的,法制部門重點審核把關,審核通過后法制部門統一出口至檢察機關,所有案件均順利移送審查起訴。
二是納入重點評議工作。市公安局警種部門在條線實地參與、檢查“日評議”工作及開展各項執法檢查中,將補充偵查案件辦理情況作為重點評議、檢查內容。通過評議,對退回補充偵查案件提出指導意見,并對后期偵辦情況進行跟蹤監督。
三是壓實條線監督指導。對于退回補充偵查的案件,市、縣(區)兩級業務警種部門實時介入指導辦理,每月定期將指導辦案單位補充偵查工作及跟蹤監督情況反饋至同級法制部門,倒逼業務警種部門條線指導監督職責的落實。
四是加強執法業務培訓。對執法辦案能力水平弱的辦案單位、辦案人員,通過“法制夜?!薄爸苣┡嘤柊唷钡刃问介_展“點對點”“人對人”的精準培訓。9月份以來,全市各級公安機關共開展“法制夜校”91場、“周末培訓班”22場、以案釋法培訓68次、案件點評會77次、“案中培訓”25次,組織民警旁聽庭審14次,進一步提高民警的執法辦案能力水平。針對常見退回補充偵查案件及常見補充偵查情形,開展針對性業務培訓,推動民警進一步樹立以審判為中心的執法意識。11月20日,邀請省公安廳法制處對《安徽省公安機關辦理傷害案件工作指引(試行)》進行了培訓講解,幫助民警提高傷害類案件辦理的能力水平,全市公安機關共1000余人參加培訓,做到對基層辦案民警全覆蓋。
(二)對“制度機制落實不夠到位”審議意見的辦理情況
1.關于“少數基層單位“日評議”工作不深不細,個別有警不接、有案不立和執法不規范等問題沒能通過“日評議”及時發現”問題的整改情況
一是建立日評議長效工作機制。全市公安機關執法辦案單位嚴格落實《安徽省公安系統執法辦案源頭治理工作規范(試行)》,推動“日評議”工作形成長效機制。市局執法辦案管理中心每日對各縣(區)抽查不少于10起警情受立案、不少于20起執法記錄儀視音頻、不少于10個執法辦案場所使用視頻、不少于10件有涉案財物的案件、不少于10件“206”系統案件,抽查情況每月通報,確保制度落實。
二是開展實地評議重點幫扶。針對“日評議”工作問題較多或執法辦案源頭問題突出的基層所隊,分縣局、市公安局業務警種部門實地參與評議、實地督導檢查、重點指導幫扶,針對警情、受立案、辦案程序等環節,提出指導性意見和建議,幫助提高執法辦案能力水平。
三是全面落實首接責任制。對于公安機關職責范圍內的報案,均立即接受、依法規范處置。對于屬于本單位管轄的上門報案,全面執行“三個當場”制度。對于接報案、受立案等關系人民群眾切身利益的重要執法環節,全部納入評議范圍,做到全流程、全環節規范執法。
四是強化日評議工作調度指導。市公安局將“日評議”工作納入每月重點工作幫扶講評、執法辦案源頭治理月調度工作,強力推動“日評議”工作扎實開展。落實市級公安系統督察、法制、情指、治安部門實地督導檢查基層執法辦案單位“半年全覆蓋”、其他執法辦案警種實地督導檢查基層所隊數量不少于30個;縣級公安系統督察、法制、治安等警種部門對本轄區所有基層執法辦案單位執法辦案源頭治理工作實地督導檢查實行“季度全覆蓋”以及建立健全局領導參加分管聯系單位“日評議”機制,收集掌握基層所隊在開展“日評議”工作中遇到的困難,并推動解決。9月份以來,市公安局共專題調度“日評議”工作6次,全市各級公安機關共督導檢查執法辦案源頭治理196次,檢查基層執法辦案單位300個次,督促12個“日評議”“周調度”存在問題的單位落實整改。
五是樹立標桿發揮引領作用。在龍子湖分局解放派出所、固鎮縣公安局新馬橋派出所組織召開“日評議”工作現場會,以實地觀摩學習的方式,總結推廣優秀工作經驗,選樹優秀示范單位,引導基層所隊向標桿看齊,推動公正執法工作均衡發展。
六是推行網上“日評議”工作。目前已相繼完成網上“日評議”專題培訓、網上平臺搭建、管理權限分配等工作。網上“日評議”已正式運行,通過整合多個平臺數據、整理案件臺賬更加便捷高效等智能化監督管理方式解決基層執法辦案單位“不愿評”“評不好”“不閉環”等問題。
2.關于“有的基層單位的案件“四級”審核把關制度,有依賴法制大隊或法制員把關的思想,基層所隊監督把關不夠嚴謹細致”問題的整改情況
一是落實執法過錯責任追究。對存在執法過錯的案件,嚴肅追責問責,圍繞事實、證據、程序等全面審查,對涉及的執法辦案人、審核人、審批人產生的執法過錯承擔相應責任。因辦案人或者審核人弄虛作假、隱瞞真相,導致審批人錯誤審批造成執法過錯的,由執法辦案人或者審核人承擔責任。
二是壓實業務警種監督職責。市、縣兩級公安業務警種部門全面加大對管轄案件的監督指導,強化對基層所隊案件嚴格監督把關的意識,通過案件考評、案件評查、專項檢查等,不斷提升基層所隊依法履職的能力和水平,杜絕基層所隊執法中“不敢、不愿、不會”的思想。
三是定期開展最優最差案件評比。在最優、最差案件評比中,既對辦案人的執法工作進行評比,也對審核人、審批人的審核把關工作情況進行評比,推動“四級”審核把關制度全面貫徹落實,壓實審核、審批人員的責任。9月份以來,全市公安機關共評選出最優案件35件、最差案件36件,開展局長點評案件18次。
3.關于“偵監協作辦公室把關作用發揮不好,少數移送起訴案件還存在事實不清楚、證據不完整等”問題的整改情況
一是強化制度落實。嚴格落實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關于健全完善偵查監督與協作配合機制的意見》及《蚌埠市人民檢察院蚌埠市公安局偵查監督與協作配合工作辦法(試行)》等規定,推動全市10個偵查監督與協作配合辦公室實質化運行,檢察機關派駐人員實時監督公安機關刑事立案和刑事偵查活動,雙方會商重大疑難案件、共享通報執法辦案和偵查監督數據等,有效提升偵查監督與協作配合工作質效。
二是加大監督力度。強化偵查監督與協作配合辦公室的職能作用,案件移送審查起訴前,檢察機關派駐人員重點加大對證據收集、案件定性、罪與非罪等方面的把關力度,確保移送審查起訴的案件均能達到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定性準確。今年以來,全市召開偵查監督與協作配合工作會議150余次,會商研究案件300余個,后均順利移送審查起訴。
(三)對“對存在問題監督指導不夠有力”審議意見的辦理情況
1.關于“對行政爭議較多的類案缺乏系統的梳理剖析,沒有形成統一的證據標準、處罰尺度”問題的整改情況
一是強化證據收集意識。市、縣(區)兩級法制部門實時對辦案單位加強執法指導,提升辦案單位、辦案人員的能力和水平。在案件審核把關及案件質量考評中,重點圍繞行政爭議較多的盜竊、毆打他人或故意傷害、詐騙、故意損毀財物等侵犯人身權利、財產權利案件的證據要求,結合個案對辦案民警進行詳細講解,指導民警形成規范、統一的證據收集意識。
二是統一行政處罰尺度。嚴格落實公安部、省公安廳關于公安行政處罰的裁量基準,通過業務培訓、案件質量考評、每日評議等,對行政爭議較多的類案統一行政處罰尺度,推動公正辦案。
三是強化執法業務培訓。11月13日,市公安局邀請蚌山區人民法院行政庭開展主題為“公安機關敗訴案件成因分析及建議”的授課培訓,培訓以審判結果審視案件辦理全過程,幫助民警轉變執法思想和改善執法行為,從而避免減少訴訟敗訴案件發生。11月25日,市公安局組織龍子湖、蚌山、禹會分局及懷遠、五河、固鎮縣局治安部門業務骨干參加省廳治安總隊為期三天的《全省治安系統執法辦案暨農村賭博打擊治理工作培訓班》,以點帶面全面提升治安部門民警執法辦案水平。針對傷害類、調解類案件辦理中存在的熱點、難點問題,市公安局以“法制夜?!?/span>形式開展了傷害類、調解類案件專門培訓7場次,參訓民警600余人次。組織全市所有執法辦案民警參加公安部法制局《<行政復議法>有關問題的理解適用》《公安機關適用行政處罰若干問題的指導意見》《公安機關執法細則》等授課,進一步提升民警辦理行政案件的能力和水平。
2.關于“個別基層單位禁毒案件立案標準掌握不清、依托咪酯電子煙案件定性不一”問題的整改情況
一是及時掛網毒品管制目錄。全面梳理我國509種被管制毒品目錄,于10月下旬在市公安局禁毒支隊主頁“政策法規”欄掛網,方便基層辦案單位辦案及時查閱、掌握。
二是加強毒品類案件業務培訓。圍繞毒品類案件的立案標準、案件定性、證據收集等問題,對基層執法辦案單位開展專門業務培訓,形成共識,提高辦案民警的業務素質水平。11月22日,市公安局舉辦全市兩禁工作業務培訓會;11月27日,全省集中打擊依托咪酯類暨“上頭電子煙”違法犯罪工作調度會在蚌埠舉辦。
三是強化執法辦案業務指導。對于全市發生的依托咪酯電子煙案件,動態掌握,實時實地指導。市公安局禁毒支隊班子成員成立5個包保督導組,結合禁毒重點工作分片包干,帶領業務大隊對各分縣局實地督導,對重大案件實行“捆綁作業”,共實地督導18次。
3.關于“個別基層單位電信詐騙犯罪案件的證據認定和審查能力不足”問題的整改情況
一是強化業務培訓。組織全市刑偵部門集中學習《關于辦理跨境電信網絡詐騙等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意見》,強化辦案單位及辦案民警的業務能力、法律素養。召開全市反電詐中隊專門會議,由辦案民警“現身說案”、先進經驗介紹,集中研討電信詐騙案件中證據的認定和審查。今年以來,已組織電信詐騙犯罪案件辦理專門培訓6次80余人,包括全省檢法辦理境外詐騙案件指南等。
二是落實跟班學習措施。依托“警師制”,由全市反電詐中隊組織以老帶新、以師帶徒,提高新警辦理電信詐騙犯罪案件的業務能力水平。9月份以來,安排新民警到市局反電信詐騙中心跟班學習8批次100余人,培養新警審訊、研判、偵辦等綜合能力。
4.關于“個別基層單位網絡犯罪案件的證據認定和審查能力不足”問題的整改情況
一是強化學習培訓。組織學習全國、全省網絡犯罪優秀案例,開展優秀民警授課,不斷增強民警辦理網絡犯罪案件中對電子物證提取、固定、勘驗等證據的收集、認定和審查能力。9月份以來,市公安局電子物證實驗室就委托受理規范、檢材來源合法性、取證平臺使用方面已累計組織學習培訓11次120余人。
二是制定執法指引。匯總編輯涉網絡犯罪案件法律指引及司法解釋匯編,并根據部局最新規范實時更新相關匯編文件,及時下發至基層單位民警,方便民警學習掌握最新法律規定。今年以來,市公安局轉發典型案例分析、部局及省廳網絡犯罪司法解釋文件3份,制定并下發了《蚌埠市公安機關打擊整治網絡謠言違法犯罪案件執法指引》。
三是開展調度指導。對于重大網絡犯罪案件,市公安局采取直接調度的方式,全流程指導幫助基層辦案單位對網絡犯罪案件證據的收集、認定、審查。今年以來,累計調度、指導涉網絡犯罪案件25起。
(四)對“部分民警能力素質有待提高”審議意見的辦理情況
1.關于“個別年輕民警崗前培訓不足、工作經驗欠缺,案件質量參差不齊”問題的整改情況
一是全面推行公正執法“警師制”制度。制定出臺了《蚌埠市公安系統公正執法“警師制”實施辦法》,全面推行公正執法“警師制”,用一批“老黃?!睅С鲆慌靶↑S?!?,以一批“辦案能手”教會一批“辦案新手”。實施辦法印發以來,各警種條線和分縣局按照工作方案,嚴格選拔優秀警師,積極開展師徒結對,共選拔警師235名、結對304對,迅速掀起濃厚的“師帶徒”“傳幫帶”工作氛圍。
二是開展技能教學比武活動。組織開展全市公安機關教學技能比武暨領導干部上講臺活動,來自全市公安機關10個分縣局、18個支隊、14個市局機關部門的42名負責同志及教官共100余人同臺競技、各展所長,參加了理論教學組、實戰教學組比武,分別進行了教案編寫、現場教學的環節評比。活動參評課題聚焦解決警種業務和基層執法熱點、重點、難點、痛點問題,積極研究新方法、新理念、新載體、新措施。
三是強化業務能力培訓。充分利用社會資源,邀請安徽財經大學、蚌埠醫科大學、蚌埠學院、蚌埠市委黨校、蚌埠市紀委監委、蚌埠市委政法委、蚌埠市檢察院等單位到政治能力提升班、警銜晉升培訓班、領導干部素質能力提升班、社招新警崗前集訓班、新招錄輔警崗前培訓班開講授課,共有1500余人次參訓。同時,輪訓采用主課堂與分課堂結合、線上與線下同步教學的方式豐富教學形式,相關課程對全局開放教學,有效提升了廣大民警輔警,特別是年輕民警的規范執法水平。
2.關于“個別民警被問責后不能正確汲取教訓,反而工作消極,狀態低迷,單位的教育引導、暖心幫扶工作沒有及時跟進”問題的整改情況
一是因人施策進行疏導。市公安局開展警種部門帶頭示范,層層壓實回訪責任,認真做好監督執紀“后半篇文章”。堅持區分情況、分類處理,對存在錯誤認識的,耐心細致做好解釋疏導;對受處分后壓力大、情緒低的,幫助卸下包袱;對受處分后仍有不良表現的,及時敲響警鐘。堅持一人一策,實施個性化施教,注重把問題談透、把思想談通,動之以情,曉之以理,幫助“跌倒”的同志重新“站起來”輕裝前進再出發。對認識到位、工作實績突出的,按照組織程序提拔使用或予以重用,正向激勵引導。
二是壓實黨組織幫扶責任。市公安局把關心幫扶民警工作納入黨建工作范圍,與黨員日常教育、談心談話述責述廉相結合。今年以來,市公安局從嚴辦對54個受處分黨員所在黨組織召開組織生活會情況進行了檢查,發現問題已立行立改。市公安局每季度召開一次基層黨支部書記述職會議,明確要求對受處分黨員幫扶情況進行匯報。
三、總結經驗、建章立制,全面提升公安法治建設
市公安局工作雖然取得一定成效,但與市人大的要求和人民群眾的期盼還存在一定差距。下一步,市公安局黨委將在市人大的監督指導下,堅持高標準嚴要求,對已完成和需要進一步推進的整改任務,組織開展“回頭看”,第一時間查漏補缺,堅決防止問題回潮反彈,全面推進全市公安工作和隊伍建設高質量發展。
一是提高思想認識。市公安局黨委將進一步深化對人大評議工作重要性和必要性的認識,全局上下要把整改工作作為一項重要任務來抓,進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切實把審議意見整改作為加強黨性修養、經受政治歷練、解決突出問題、改進提高工作的寶貴契機和強勁動力,以高度的政治責任感持續抓好問題整改,做到整改不徹底不收兵。
二是強化工作落實。認真落實“六個一律”“掛牌整治辦法”“講評好中差”等機制,通過剛性措施壓實全警“底線”“紅線”,對開展源頭治理工作不到位、不擔當、不盡責的,敢于追責問責,不做“老好人”“講關系”“留情面”,達到發生一起、問責一起、警示一片的效果,倒逼工作落實。
三是建立長效機制。在確保整改落實的同時,認真反思問題和總結經驗,及時調整工作措施,建立健全相關制度機制,著重在扎緊制度的“籠子”上下功夫,對已形成的制度要嚴格遵照執行,不搞變通、打折扣,切實發揮制度管根本管長遠的作用,做到標本兼治、常治長效,不斷深化擴大整改成果。自覺將公安工作置于人大監督之下,努力推動全市公安工作高質量發展。
2024年1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