蚌埠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
根據《印發市人大常委會〈關于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設暨行政復議工作情況報告的審議意見〉的通知》要求,市政府高度重視,部署審議意見辦理情況,逐條逐項落實市人大常委會審議意見中提出的問題和意見建議。現將審議意見辦理情況報告如下:
一、《審議意見》辦理情況
(一)關于“依法行政意識有待提高,法治政府建設基礎仍較薄弱”問題的整改辦理情況
全面貫徹習近平法治思想。把學習貫徹習近平法治思想納入主題教育重要內容,通過市政府常務會議會前學法、市政府黨組理論學習中心組學習研討、編印領導干部應知應會黨內法規和法律法規學習手冊、邀請法學專家講座、舉辦學習貫徹習近平法治思想推進法治蚌埠建設專題培訓班、市委黨校主體班次開設“習近平法治思想”課程等形式,推動習近平法治思想示范宣講、示范培訓、示范學習市縣鄉三級全覆蓋、常態化。
強化法治政府建設責任落實。市政府主要負責同志認真履行法治政府建設第一責任人職責,主持召開市政府常務會議、市長辦公會,多次聽取法治政府建設工作情況匯報,制定《蚌埠市推進法治政府建設率先突破三年行動計劃2024年度重點工作實施清單》《落實〈全省政府系統依法行政能力提升行動方案〉任務分工》,統籌推進法治政府建設走深走實。緊抓“關鍵少數”法治意識、法治思維培養,實現市、縣(區)、鄉鎮(街道)及其工作部門黨政主要負責人年度述法全覆蓋,187名主要負責人現場述法,316名主要負責人書面述法,以“述法+問政+點評+測評+督察”倒逼法治政府建設責任落實。
加強法規規章貫徹實施。認真執行《關于加強地方性法規貫徹實施工作的決定》,推進地方性法規、規章有效實施。加強培訓學習解讀,將《蚌埠市優化營商環境條例》納入領導干部應知應會法律法規清單,印發《蚌埠市優化營商環境條例實施方案》,從市場、產業、政務、法治環境推進條例落細落實。印發打造一流法治化營商環境年度任務清單,發揮“千企萬眾評科長”示范效應,倒逼提升依法為企服務水平。出臺《蚌埠市居家養老服務條例實施辦法》推動《蚌埠市居家養老服務條例》實施,通過媒體網站、發放單行本等“線上+線下”方式廣泛宣傳條例。在《蚌埠市電動自行車管理規定》實施過程中,“普法宣傳+提示承諾+現場執法+專項整治+檢查督導”推動電動自動車全鏈條監管。印發《住宅小區毀綠占綠、私搭亂建專項整治方案》《開展城市違法建設整治消除安全隱患專項行動》配套方案,多舉措推進《蚌埠市違法建設查處辦法》落地見效。
推進依法行政能力提升。將提升依法行政質效納入年度法治政府建設考核督察,注重強化行政執法監督,全面落實行政執法“三項制度”,印發《全市涉企行政執法突出問題專項整治和監督工作方案》,“清單+整治+監督”解決涉企違規執法、選擇性執法等問題,促進行政執法責任制落實。召開府院聯動合力化解行政爭議聯席會議,印發《關于進一步加強行政機關主要負責人出庭應訴工作的通知》,每月通報行政機關主要負責人出庭應訴情況。2024年,行政訴訟敗訴率為15.27%,同比下降3.35個百分點,行政機關主要負責人出庭應訴率23.40%,同比提高1.09個百分點。
(二)關于“法治隊伍建設任重道遠,審核把關作用發揮不夠充分”問題的整改辦理情況.
加強內部法制機構建設。針對行政執法部門內部法制機構存在的問題,印發《關于開展法制機構建設自查整改的通知》,要求各行政執法部門理順內部業務機構與法制機構職責關系,完善機構設置,充分發揮法制機構審核把關作用。各行政執法部門高度重視內部法制機構和隊伍建設,認真開展自查自糾。溝通協調市委編辦推進有關行政執法部門優化職權配置,確保合理合法。
加快公職律師隊伍建設。開展公職律師工作調研,全面摸排分析黨政機關公職律師問題現狀,推動調研成果轉化運用。印發《貫徹落實〈安徽省充分發揮黨政機關法律顧問和公職律師職能作用的實施意見〉的通知》,明確公職律師履職任務、履職方式、考核評價、執業保障,將各單位公職律師覆蓋率、發揮作用情況納入法治政府建設督察考核。定期對全市黨政機關具有法律職業資格、律師資格人員統計梳理,及時調度提升公職律師覆蓋率,針對個別單位推進緩慢問題,印發工作提醒函,要求其通過招錄、遴選、聘任具有法律職業資格人員或鼓勵、支持在職人員參加法考等方式加快落實。2024年,市級行政執法部門公職律師覆蓋率80%,同比提升19%,全市公職律師參與涉法事務19220件。
充分發揮法律顧問作用。加強對縣區政府及其工作部門外聘法律顧問的備案、推薦、指導和監督,按照“業務相近、發揮專長”原則,嚴把外聘法律顧問政治關、業務關、品行關。充實調整以法律顧問為主的法學法律人才專家庫,更好提高依法決策水平。在全省率先出臺《市政府法律顧問列席市政府有關會議工作辦法》,規定法律顧問全面列席市政府有關會議,參與各類議題審查,會議召開前一日內將議題材料交由列席會議法律顧問,充分保障決策事項法律論證時間。
(三)關于“執法人員能力需要增強,規范化執法整體水平亟待提高”問題的整改辦理情況
嚴格規范行政執法。嚴格執行行政執法“三項制度”,各級行政執法部門及時公布行政執法統計年報,按照《安徽省行政執法證據收集與運用指引(試行)》規范行政處罰、行政強制等行政執法案件證據收集、審查和認定,增強行政執法人員證據意程序意識、調查取證能力。規范全市行政執法文書基本格式,梳理城市管理、衛生健康等領域常用行政執法文書80種,動態調整4種行政處罰文書,通過電子送達模式有效避免文書送達不及時。采取“自查自評+初評抽查+集中評查”方式開展2024年全市行政執法案卷評查,對評查發現問題及時通報并督促整改。開展府院府檢聯席會議,搭建“2+X”行政爭議磋商平臺,推動發揮府院府檢聯動效能,倒副行政執法規范。2024年,承辦司法建議8件,回復率100%,采納率100%,承辦檢察建議613件,回復率100%,采納率100%。
深推綜合執法改革。開展鄉街賦權評估事項調研,全面了解鄉街賦權事項承接落實情況,對安全生產、應急消防、自然資源管理、生態環境保護等領域專業技術性強、基層無力承接事項,移出指導目錄111項,對無管理對象的鄉鎮調出賦權指導目錄基本盤事項22項。全市77個鄉街全部成立綜合執法隊,在15個鄉街開展綜合執法規范化建設試點,制定鄉街行政執法立案、調查取證等執法文書樣式8類69份,研發行政執法人員培訓云平臺,組織參加“全省鄉鎮街道綜合行政執法人員執法業務能力提升培訓班”,全市1603名人員取得鄉街綜合執法資格,提高執法人員業務能力、法律素養。
推進行政執法監督。印發《蚌埠市行政執法協調監督工作體系建設任務清單》,細化“體制機制、制度體系、監督職能、工作保障”44項具體內容,市、縣(區)啟用“行政執法監督局”印章。印發《蚌埠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加強行政執法投訴舉報處理工作的通知》,建立行政執法監督與“12345”政務服務便民熱線監督渠道信息共享工作機制。開展涉企行政執法突出問題專項整治和監督,“清單+整治+監督”推動解決市場監管、衛生健康等執法領域9個具體問題。聚焦投訴重難點領域,以工作函告、督查督辦、電話回訪等方式促進依法規范高效辦理投訴舉報。落實《安徽省貫徹落實國務院進一步規范和監督罰款設定與實施指導意見的任務清單》,對城市管理、市場監管等重點領域開展罰款制定實施執法監督。
(四)關于“行政復議工作協調不夠及時,化解行政爭議合力尚未完全形成”問題的整改辦理情況
加強指導監督。推進行政復議受理前、審理中、決定后相銜接“一攬子”化解行政爭議機制,將溝通協調貫穿行政復議全過程。對經審查合法合理行政行為,指導或會同行政機關做好申請人釋法說理工作,主動調解和解,實現案結事了。全年辦結行政復議案件1272件,調解和解309件,調解和解率24.29%,對經審查存在問題的行政行為,通過現場反饋、行政復議意見書、行政復議風險提示單、督辦執行等方式責令被復議行政機關主動糾錯。制發行政復議意見書4件、行政復議風險提示單1件。
強化督察考核。將行政復議工作情況、行政爭議實質性化解情況、行政復議文書執行情況納入法治督察和法治政府建設考核,將行政復議糾錯情況納入全市“千企萬眾評科長”考核評價體系,建立“行政復議+紀檢監察”協作配合機制,及時將行政復議糾錯案件、行政機關不履行行政復議文書情況通報市紀委監委,監督被復議行政機關依法行政,推動行政爭議化解形成合力。2024年,我市共收行政復議案件1499件,連續兩年成倍增長,行政復議后案結事了率85.77%,居全省前列,復議訴訟比2.33:1,全市一審行政訴訟數量同比下降20.52%,信訪案件數量同比下降28.23%,行政復議化解行政爭議主渠道作用明顯。
(五)關于“行政復議案件辦理不夠規范,類案問題分析研判不夠深入”問題的整改辦理情況
加快中止案件辦理。對2023年之前53件中止案件梳理分析,復調聯動,恢復辦理,現已審結10件,另有8件近期審結。2024年中止6件,主要因為案件涉及行政行為發生時間較久,事實調查困難,對部分法律適用存在爭議,需要與有關部門溝通。
提升行政復議質效。開展全市行政復議案卷質量評查,找準問題靶向,以評促改。全市2023年已辦結的80件行政復議案件中優良案卷占98.32%,對行政復議辦理程序、事實認定和法律適用、行政復議文書制作、案卷裝訂歸檔等方面問題進行通報整改。某公司不服某縣市場監督管理局行政處罰行政復議案獲評全省優秀行政復議法律文書三等獎。對于行政復議類案共性問題,5次邀請公職律師、政府法律顧問、法官分析研判,制發行政復議意見書反饋行政機關規范完善,推進行政爭議源頭預防治理。對于苗頭型案件類型及可能存在的法律及社會穩定風險,及時向行政主管部門了解情況,指導行政機關妥善應對處置。對于公安類案件,分析高發案件類型,指導公安部門規范執法程序,統一證據標準和處罰尺度。對于職業打假案件,赴基層開展調研,組織市場監管部門研判,推進形成統一裁判尺度。
(六)關于“行政復議陣地建設存在短板,工作高標準規范化開展尚有差距”問題的整改辦理情況
增強行政復議人員力量。將持有法律執業資格證的司法行政人員充實到行政復議崗位,選調、交流2名工作人員從事行政復議工作,保證辦案力量,確保隊伍穩定;通過政府購買服務等方式配置增加行政復議助理人員,承擔事務性工作,一定程度緩解“案多人少”矛盾。
加強行政復議陣地建設。建成并投入使用市政府行政復議中心,充分發揮接待室、審理室、聽證室、檔案室等功能設施作用,以規范化辦案場所建設促進行政復議工作提質增效。圍繞行政復議各環節流程,配套張貼行政復議申請、受理、審理、決定與送達等事項清單、程序和制度,建立完善行政復議案件咨詢、聽取意見、調解、聽證等配套機制。依托全國行政復議工作平臺,實現行政復議網上申請。
加大行政復議宣傳力度。將貫徹實施新修訂的行政復議法,納入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工作重點和“八五”普法重點宣傳內容,作為黨政主要負責人履行法治建設第一責任重要內容。市政府常務會專題學習新修訂的行政復議法。在人民法院立案大廳和信訪接待中心設置行政復議接待點,印發行政復議指南宣傳冊,提高行政復議社會知曉度,引導行政爭議優先通過行政復議渠道化解,充分體現行政復議化解行政爭議主渠道作用。
二、下步打算
市政府雖已全面整改,但仍然存在一些薄弱環節,我們將采取有力舉施進一步加以改進。
一是統籌推進法治政府建設。把習近平法治思想貫徹落實到法治政府建設全過程各方面,“學、講、述、考”一體化促進黨政主要負責人履行法治建設第一責任人職責,鞏固深化全國法治政府建設示范市創建成果,落實年度法治政府建設任務,推進《蚌埠市法治政府建設實施方案(2021-2025年)》任務圓滿收官,推動縣區法治政府建設充分、均衡、協調發展。
二是有力提升依法行政水平。落實《全省政府系統依法行政能力提升行動方案》,認真落實《關于加強地方性法規貫徹實施工作的決定》,科學編制政府立法計劃并組織實施,加強行政規范性文件制定監管;完善基層綜合執法體制機制,不斷健全市縣鄉三級行政執法協調監督工作體系全覆蓋;強化重大行政決策法定程序剛性約束,推動重大行政決策科學化、民主化、法治化,充分發揮法律顧問、公職律師在各類決策事項中的積極作用,進一步提高決策質效。
三是持續提高行政復議質效。配齊配強辦案力量,加強業務培訓,出臺激勵機制,吸引具有法律職業資格同志充實復議崗位。修訂《蚌埠市人民政府行政復議工作規則》,重新組建行政復議委員會,建立行政復議專家咨詢制度。注重把復議案件調查取證、調解和解貫穿案件辦理全過程,增加聽證審理數量,堅持行政復議有錯必糾,及時反饋行政機關并督促整改,監督被復議行政機關直面申請人訴求,穿透式發現源頭矛盾點,一攬子解決衍生矛盾。發揮府院府檢聯動作用,探索共同化解行政爭議具體措施,加強個案協調,避免矛盾糾紛在司法程序中反復回轉。開展法治督察,加強行政復議決定履行監督,強化過錯責任追究,倒逼各級行政機關壓實源頭治理責任。
四是不斷優化法治營商環境。對標滬蘇浙,深入打造一流法治化營商環境十大重點行動,從立法、執法、司法、普法守全鏈條貫通發力,為我市創優營商環境提供法治支撐和服務。
特此報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