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市人大常委會出臺《蚌埠市人大常委會監督司法工作與市人民檢察院法律監督工作銜接辦法》。《辦法》共21條,進一步明確了市人大常委會監督司法與支持市檢察院法律監督的方式方法,對銜接的內容和銜接程序進行了規定,形成事項轉交、辦理、監督落實的閉環程序。《辦法》的出臺,有利于促進人大監督和檢察法律監督、紀檢監察監督進行優勢互補,特別是發揮檢察法律監督在具體案件監督中的優勢,形成整體監督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