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30日,市十七屆人大常委會第十二次會議上,審議通過了《蚌埠市人大常委會關于嚴格落實規劃、維護規劃嚴肅性權威性的決定》(以下簡稱《決定》),為規劃的落實加載一層法治權威保障。
《決定》共有十四條,分為依法實施規劃和依法監督規劃兩部分。從具體內容來看,不僅有實施原則、用途管制、形態管控、規劃許可、規劃公示、規劃核實、臨時用地、規劃評估、違法建設、監督內容等細則,對審議事項、報告事項、備案事項、監督方式也予以明確。其中,實施原則直接明確:“規劃一經批準,未經法定程序不得修改?!贝送?,“嚴格建設項目竣工規劃核實。未經核實或者經核實不符合規劃條件的,建設主管部門不得組織竣工驗收?!薄笆小⒖h、鎮人民政府應定期組織有關部門和專家對國土空間總體規劃實施情況進行評估,向本級人大常委會、鄉鎮人民代表大會和原審批機關提出評估報告并附具征求意見情況。”
與此同時,《決定》中對市人大常委會的監督內容也予以明確,包括城鄉規劃法律法規的實施情況、國土空間規劃是否按法定程序編制或變更,以及是否嚴格按國土空間規劃進行有序建設等。對此,市人大常委會將通過聽取和審議有關專項工作報告,組織開展執法檢查、視察、詢問、質詢、特定問題調查等方式依法進行監督。
記者注意到,當天的會議上還審議了《蚌埠市國土空間總體規劃(2021-2035年)》——這是我市首次編制,將主體功能區規劃、土地利用規劃、城鄉規劃等空間規劃融合為統一的國土空間規劃,實現“多規合一”。市人大常委會主任倪建勝指出,總體規劃在國土空間治理與可持續發展中起著基礎性、戰略性的引領作用,事關經濟社會發展大局,事關當前和未來發展方向,事關人民群眾切身利益。如何使之真正成為指導未來高質量發展的綱領性規劃文件?答案就是以法治的力量加強監督,確保規劃得到嚴格執行和有效落實,這也是市人大作為地方國家權力機關的應有之責。
“近年來,市政府及規劃管理部門嚴格城鄉規劃實施,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但也存在一些不容忽視的問題。”談及《決定》起草背景,市人大常委會城建環資工委主任張亞直言,《決定》不僅是針對擅自變更已批準實施的規劃等現象,以及“未批先建”、“邊建邊批”、“先建后批”和私搭亂建問題,更是完善國土空間規劃相關法規政策體系的重要探索。
以法治嚴格規劃實施,維護規劃嚴肅性權威性,記者了解后發現,我市是全省率先出臺此類決定的地市。采訪中記者還了解到,市人大常委會已經著手準備監督和規劃的宣傳工作,為規劃實施營造良好的社會氛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