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監督法的規定,根據市人大常委會2025年工作要點,現就常委會2025年監督工作安排如下:
2025年,市人大常委會監督工作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落實黨的二十大和二十屆二中、三中全會以及習近平總書記考察安徽重要講話精神,深入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關于堅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會制度的重要思想,在市委的堅強領導下,堅持問題導向、效果導向,多措并舉把憲法法律賦予人大的監督權用好用實,全力推動黨中央決策部署和省市委工作要求落地見效,為加快打造“三地一區”兩中心,全面建設中國式現代化幸福蚌埠貢獻人大力量。
一、聽取和審議專項工作報告
(一)常委會會議聽取和審議的事項(12項)
1.聽取和審議市公安局關于執法規范化建設工作情況的報告(4月下旬);2.聽取和審議市政府關于2024年度法治政府建設暨公職律師工作情況的報告(6月下旬);3.聽取和審議市政府關于我市智能傳感產業發展推進情況的報告(6月下旬);4.聽取和審議市政府關于我市和美鄉村精品示范村建設情況的報告(6月下旬);5.聽取和審議市政府關于我市2024年環境狀況和環境保護目標完成情況的報告(6月下旬);6.聽取和審議市政府關于全市公益性公墓建設管理情況的報告(6月下旬);7.聽取和審議市政府關于我市住宅物業管理提升情況報告(8月下旬);8.聽取和審議市監察委員會關于整治群眾身邊不正之風和腐敗問題工作情況的報告(8月下旬);9.聽取和審議市中級人民法院關于案件執行工作情況的報告(8月下旬);10.聽取和審議市人民檢察院關于聚焦執法辦案、加強法律監督工作情況的報告(8月下旬);11.聽取和審議市政府關于我市職業教育發展及職教園區體制改革情況的報告(10月下旬);12.聽取和審議市政府關于市十七屆人大四次會議代表議案和建議、批評、意見辦理情況的報告(10月下旬)。
(二)主任會議聽取的事項(9項)
1.聽取關于我市加快推動省內異地就醫DRG付費改革試點情況的報告(5月);2.聽取關于開展“醉酒危險駕駛”刑事案件評查情況的報告(7月);3.聽取關于全市中小學校學生飲用奶、學生餐、校服規范采購管理工作進展情況的報告(7月);4.聽取關于我市珍珠產業發展情況的報告(9月);5.聽取關于科技大市場建設推進情況的報告(9月);6.聽取關于市十六屆人大以來歷次會議未解決的議案、建議“回頭看”情況的報告(9月);7.聽取關于政府重大合同訂立與履行工作推進情況的報告(11月);8.聽取關于我市2024年以來制造業招商引資工作開展情況的報告(11月);9.聽取關于我市懷洪新河灌區工程項目實施情況的報告(11月)。
二、加強財政經濟工作監督
常委會會議聽取和審議市政府關于2024年度政府債務管理情況的報告(4月下旬);關于2023審計年度審計查出問題整改情況的報告(4月下旬);關于2025年上半年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劃執行情況的報告(8月下旬);關于2024年決算(草案)和2025年上半年預算執行情況的報告(8月下旬);關于2024審計年度審計工作的報告(8月下旬);關于2024年度國有資產管理情況綜合報告和國有企業對外投資專項報告(10月下旬)。主任會議聽取關于市屬國有企業外部董事管理情況的報告(7月)。
貫徹落實黨中央決策部署,加強對政府全口徑預算決算的審查和監督,應用好預算聯網監督系統,強化對預算編制、執行、決算全過程審查監督。加強對部門預算的審查監督,落實常委會各工委協同參與預算審查工作機制,推進人大代表參與預決算審查監督工作。
三、加強法律法規實施情況檢查
加強對法律實施的監督,保障憲法法律在本行政區域內的遵守和執行。認真落實市委關于加強地方性法規貫徹實施工作的決定。常委會會議聽取和審議市人大常委會執法檢查組關于檢查《蚌埠市醫療廢物管理條例》實施情況的報告(4月下旬);關于檢查《蚌埠市居家養老服務條例》實施情況的報告(12月)。主任會議聽取關于《蚌埠市停車管理條例》執法檢查發現問題整改情況的報告(5月)。做好《蚌埠市住宅物業管理條例》《蚌埠市農藥包裝廢棄物回收處置條例》實施的宣傳、監督工作。積極配合全國及省人大做好立法調研、執法檢查、執法調研和有關法律、法規草案征求意見工作。
四、加強規范性文件備案審查
堅持“有件必備、有備必審、有錯必糾”,依法對“一府一委兩院”和縣區人大及其常委會報備的規范性文件進行審查,常委會會議聽取和審議2024年規范性文件備案審查工作情況報告(3月下旬)。用好備案審查信息平臺,完善運行管理機制,提升備案審查水平。加強與省人大常委會請示聯系,及時向省人大常委會報備規范性文件,加強對縣區人大常委會備案審查工作的監督指導。
五、深化監督司法工作
認真落實市人大常委會關于加強監督司法工作的實施辦法及相關配套制度,常委會會議聽取和審議法治政府建設暨公職律師工作情況、市中級人民法院關于案件執行工作情況、市人民檢察院關于聚焦執法辦案加強法律監督工作情況、市公安局關于執法規范化建設工作情況的報告,并對“兩院”工作報告進行滿意度測評。主任會議聽取關于開展“醉酒危險駕駛”刑事案件評查情況報告。繼續組織開展法官、檢察官述職評議工作,常態化開展市人大常委會組成人員及人大代表見證司法活動,促進司法公開。加強監督司法工作與人大信訪工作的有效銜接,積極回應人民群眾訴求。
六、組織開展專題調研、視察
堅持深入實際、上下聯動,圍繞我市畜禽糞污資源化利用情況、中醫藥傳承與創新暨中醫院建設發展情況、維護新就業形態勞動者職業傷害權益保障工作情況、全市推行街道議事代表會制度情況等開展專題調研、視察。加強調研視察成果轉化和運用,推進有關工作開展。
七、完善監督工作機制
綜合運用審議工作報告、執法檢查、調研視察、專題詢問、政情通報會、滿意度測評等方式,強化監督剛性,增強監督實效。常委會會議聽取和審議市政府部分工作部門2024年度工作情況的報告,并開展評議(3月下旬),強化測評結果的公開和運用;主任會議聽取市政府工作部門2024年工作評議結果后三位部門整改情況的匯報(11月)。堅持市人大常委會審議意見辦理情況滿意度測評全覆蓋,主任會議適時聽取審議意見督辦情況匯報,對辦理不到位的持續跟蹤督辦,直至問題解決、工作落實。靈活運用《監督意見書》等形式,督促有關問題更好更快解決。推動相關職能部門對人大監督過程中發現的失職失責問題加強問責,以問責倒逼盡責。繼續開展專題詢問、政情通報會和滿意度測評。結合聽取審議我市智能傳感產業發展推進情況進行專題詢問(6月);圍繞我市行政執法權下放落實情況,召開政情通報會(9月);對市政府關于我市職業教育發展及職教園區體制改革情況,關于市十七屆人大四次會議代表議案和建議、批評、意見辦理情況進行滿意度測評(10月)。
以上計劃如需調整,由主任會議決定。